河南省以提高贫困户贷款获贷率为目的,扶贫小额信贷重点投向贫困户和带贫企业。鼓励企业依托当地资本和产业长处,通过“公司带贫困户”“基地带贫困户”“公司加基地带贫困户”等产业成长模式,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,带动贫困户直接参与产业成长,提升贫困户自我成长能力。带贫企业的扶贫小额信贷实行企贷企还,严禁将贷款风险转嫁给贫困户。
脱贫攻坚期内,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5万元以下、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,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;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,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,按照年利率2%进行贴息。对贫困户的贷款,省、市、县级财政按照每年1.5%的担保费率,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;对带贫企业的贷款,省、市、县级财政按照每年0.5%的担保费率,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。
同时,建立信贷配合、信用评价、风险防控、产业支撑等体系。建立县级信贷扶贫配合中心、乡镇信贷扶贫配合站、行政村信贷扶贫配合部三级信贷扶贫配合体系,实现资讯共享、协同联动,为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赠与优质迅捷的信贷配合;加快贫困县农村信用体系筑造,以创建“信用户、信用村、信用乡镇”为目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,提高农户信用意识,改良信贷生态环境;构建风险共担机制,分散扶贫小额贷款风险,建立健全风险熔断机制,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%的乡镇、贷款不良率超过7%的行政村,相关银行业信贷机构暂停贷款发放,通过清偿,实现不良率下降到设定制度,再恢复贷款发放;按照绿色、迅捷、生态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成长要求,确定适合当地成长需求的重点产业、特色产业,针对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建立产业支撑体系,以产业成长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,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