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企业个人开网店需缴税 三个月需公示执照

陕西省从事线上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,需在3个月内完成线上经营亮照经营,否则将予以处罚。记者昨日获悉,省工商局下发通知,综合推进线上经营主体网上亮照工作。
记者了解到,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7月1日施行的《线上商品交易及有关配合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,通过线上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配合行为的,应当在其网站国际巅峰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,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资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。
本月起,陕西工商部门将综合推进线上经营主体网上亮照工作。尚未网上亮照的线上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,需要申a领和加贴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,有三种办法申领:登录“陕西省线上经济配合监管网”的标识窗口自行办理,也可直接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线上监管机构办理,或委托赠与交易配合的中心商办理。
到今年9月,领取营业执照的线上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,必须做到网上亮照经营,逾期将依照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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